关于养老金由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6-04-06 浏览数:

根据市社保机构等有关会议精神,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自2016 年3月起将移交至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实行社会化发放。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14 年9 月30 日前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自2016 年3月起实行社会化发放。 2014 年10月1 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自2016 年4月起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到账日期为每月15 日

三、现退休养老金中房租补贴、采暖补贴、物业补贴这三项仍按原渠道(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由我校发放,到账日期为每月10 日

四、2014 年10 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其养老金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凡持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渤海银行社会保障卡的人员,须到制卡银行完成金融功能激活手续(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制卡银行任一网点的柜面办理)。

五、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可拨打制卡银行的客服电话咨询上门核查代理激活手续等相关事宜。农业银行客服电话 95599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 95566 ,建设银行客服电话 95533 ,渤海银行客服电话 95541 。

请退休教职工积极配合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相关工作。如需咨询相关问题,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 26669793 );亦可拨打人力社保热线咨询电话 12333 。

人事处

2016年4月6日

<!--[if lt I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