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6年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部门)在放假前召开一次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研究布置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可能影响稳定的隐患和事端;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增强防火、防盗、防电信诈骗、防传销、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
二、深入开展安全自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放假前,各学院(部门)要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防范排查自纠工作。对所辖的办公(教学)场所、实验室、学生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供电设施,以及存放贵重器材、设备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要进行彻底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认真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管理和教育
学工部及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锁好窗门。各学院要严格控制假期留校学生的人数,指定专人负责,并对留校学生进行登记造册。
四、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学院(部门)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学生工作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及各学院要严格加强对留校学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管理。
五、做好外出旅游、探亲、回家师生的安全教育
各学院(部门)要加强对外出人员和返家学生的旅途安全知识教育。一是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加强看管,谨防钱物被盗、被抢、被骗;二是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三是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四是若发生案件或事故,要及时报警,保护好现场,掌握有关证据,以便妥善处理。
六、加强巡逻执勤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各学院(部门)应切实加强假期值班工作,认真督促值班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在岗在位,特别是要害重点部位,必须落实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学工部门要加强学生宿舍的值班工作;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各楼栋门卫值班与楼栋巡逻检查工作;保卫处要加强对校园内、学院(部门)值班工作的监督巡查,加强校园内的巡逻执勤,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现象。各学院(部门)要及时互通情况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各学院(部门)要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针,对所辖区域的人、财、物的安全防范做到尽职尽责,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因防范不力、管理不善、责任不明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八、自7月15日——8月26日学校南门、小东门关闭,车辆、行人一律从东门出入。
九、自7月18日——8月26日每周一办理户籍手续。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26667531 26653174 26667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