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1-10 浏览数:

为进一步巩固我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保证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将假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排查整改工作

根据《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津教委办〔2016 〕143号)文件要求,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我校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夯实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改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总体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做好安排落实。在寒假中,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工作安排,落实值班制度,安排好安全巡查,确保假期安全稳定。

二、安全工作相关提示

1.各学院、部门领导要切实重视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在假前对本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在检查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立即向学校报告。

2.各学院、部门的重点岗位、重要资料、贵重物品要落实管理责任。假前离校时落实专人关门、关窗、切断电源。

3.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并根据部门的特点,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要求。提醒广大师生在返乡、出游、探亲时,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4.师生员工不要在办公室或宿舍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离开办公室、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防止不法分子入室盗窃。

5.留校同学要按照学生处的相关规定做好登记,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校外活动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盗。

6.寒假期间需要在校内进行的教学培训等各种活动、工程施工等工作,请相关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工作安排于放假前(1月13日,周五)报保卫处备案,并办理寒假期间的进出校门手续。

7.各学院、部门要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加强假期安全巡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保卫处服务工作安排

1.户籍管理办公室寒假期间办公时间: 1月16日 — 1月20日,2月20日 — 2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寒假期间办理车务手续请联系:车管办公室,王老师:13207676279。

3.寒假期间校门管理安排:

(1)寒假期间,学校正门正常开启。

(2)自1月20日(周五)— 2月20日(周一)关闭小东门、南门,行人和机动车一律从正门出入,实行换证管理。

4.寒假期间,保卫处昼夜24小时值班,老师同学们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帮助,请拨打电话:

值班室内线:26667531 值班室外线:26653174

东门值班室:26667543

附件:《市教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保卫处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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