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教委关于组织参加“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4-18 浏览数:

:各学院

近日收到市教委关于组织参加“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的通知,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展品推荐遴选标准

展品遴选是保证展品质量、展示水平和展示成效的基础性工作。各参展高校应在全校范围内根据展品标准并结合本校的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精心组织遴选。请高校按十大行业领域推荐近五年的最新优秀科技成果项目,其中包括重点展示项目(A类)10项,重点推介项目(B类)50项,推荐路演项目(C类)2项。展品遴选标准如下:

1、重点展示项目(A类)

重点展示项目应为高校近五年来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或在产业化方面能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以上奖项或部、省市科技进步一等奖(若个别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重大工业应用技术项目因时间等原因未申报奖项,经申报组委会同意也可列为重点展示项目参展);(2)属省市科教兴省、科教兴市重大产业化科技攻关项目或省、部级合作项目的成果;(3)经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其他高新技术成果。

作为重大展示项目的应有实物展品。

2、重点推介项目(B类)

重点推介项目应为技术成熟度较高的,且学校有意重点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技术转移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可以体现学校学科特色或科技创新水平;(3)符合国家和地方重点发展领域、能体现高校创新科技实力、项目总投资额较大、技术领先且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

3、推荐路演项目(C类)

推荐路演项目需在满足A类或B类项目条件的基础上,由高校精心组织,安排专人,准备路演素材及讲稿,保证路演及展示的效果。

4、最终通过遴选,被组委会确定展示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研发人员届时需到场讲解推介。

二.展览展示

本次科交会主展区分为36平方米的特装展位和标准展位两部分,划分的依据参考高校现场展示的成果项目实物展品情况,凡遴选参展项目具备3件以上实物展品的高校,可安排特装展位。组委会统一布展,参展高校需按要求提供必要的图文介绍、实物展品、多媒体演示资料等素材。海外高校参展办法另行制定。

三.专项资金及评奖

为鼓励高校及专家积极参加科交会,挖掘优秀项目成果,促进高校优秀科技成果对接交易,广东省、惠州市将设立专项资金对高校与企业在科交会平台达成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支持。

科交会组委会还将设立“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大会奖”,以突出参展效果及交易合作为核心目标,对优秀参展项目、在产学研用结合上有突出成绩的成果,以及组织参展参会取得突出成效的高校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请各学院按照 通知要求,组织老师上报参展项目,并根据填表说明。于4月22日前上报“项目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由科技处统一汇总上报。

另,如项目曾获奖项和荣誉,请一并提供证书的电子版。

联 系 人: 唐福涛储 阳

联系电话:26667673

电子邮箱:tangfutao@tjcu.edu.cn

科技处

产学研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if lt I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