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保证多媒体设备的正常使用,学校为每一位老师都配备了“多媒体教室设备领用卡”。但最近发现,有个别老师没有按照规定程序领用多媒体设备,影响了其他老师的正常使用。
为规范多媒体教室设备的使用,现通知如下:
1.上课老师应当在课前持本人的“多媒体教室设备领用卡”到相应教学楼的物业管理处领取多媒体设备的钥匙和无线话筒。如上课老师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学生代领的,应由学生持教师的“多媒体教室设备领用卡”领取。
2.如上课老师忘记携带“多媒体教室设备领用卡”,需由老师本人在物业管理处登记相关信息并领取钥匙和无线话筒,不得由学生代领。
3.新入职或丢失“多媒体教室设备领用卡”的老师,可以到老图书馆111室(财务处对面)的学校一卡通中心进行补办,办卡时需带自己一寸证件照片的电子版。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