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校园的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在节前对本部门师生进行一次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并根据部门特点,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要求。
二、重点岗位、重要资料、贵重物品要落实管理责任。节前离校时落实专人关门、关窗、切断电源。要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的管理,责任到人。
三、放假期间,请提醒外出师生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出行时不要乘坐黑出租,及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或敲诈、勒索等案件。
四、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违禁电器、留宿他人。
五、师生员工假期期间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在办公室或宿舍存放贵重物品和现金。师生离开办公室、宿舍时,一定要断电断水,关好门窗。
六、各学院、部门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加强假期安全巡查,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驻校警务室24小时报警电话:2666111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26667531、26653174。
党委安全工作部(保卫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