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公开招聘法学系教师(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的面试和试讲将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下午 3 点在 3-108 教室进行。
一、评审机构
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相同或相近学科教学科研骨干教师等组成 11 人的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打分。
二、候选人确定
针对通过人才招聘系统初审的应聘者,学院面试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及试讲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总成绩中面试成绩占 40% ,试讲成绩占 60% (总成绩满分 100 分,及格线为 60 分,保留 2 位小数)。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
三、需提供材料
个人简历(从高中起,时间不间断) 11 份,请充分说明个人科研情况(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名称、发表时间、收录情况,影响因子等;主持或参加的项目名称、来源、经费、起止时间、本人排序等)。
咨询电话: 022-26669783
附件:法学院法学系教师岗位一面试名单下载:f367e018de207ecad24e2ad1d3d58285.doc (40.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