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22 日下午,主题为 “ 网络法制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 ” 的学术报告会在图书馆三楼学术报告厅举行,主讲人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持人、我校法学院邹晓玫博士。这是由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联合主办,我校党委宣传部与法学院党委共同组织实施的天津市第十二届社会科学普及周的第二场报告会。报告会由宣传部长张克明主持,法学院 300 余名学生和部分教师代表一起聆听报告。
邹博士的报告分为 “ 互联网的发展及其法制状况 ” 、 “ 网络法治化的必要性 ” 、 “ 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 ” 、 “ 网络立法应坚持的核心原则 ” 四个部分。报告中,邹博士用大量的数据介绍了互联网世界的迅猛发展和网络世界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用真实的案例讲解了网络法制化的必要性和网络提供商的法律责任,并从国内外关于互联网方面的立法情况探讨中国网络立法的坚守及原则,提出“所有行为都是由技术革新产生的,不同技术特征的行为应进行不同的立法”的个人观点。
一个多小时的报告会幽默风趣、内容丰富、深入浅出。通过这次报告会让大家进一步了解了到网络发展中的立法问题和网络中个人权益的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同学们深入了解有关网络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责任,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邹晓玫博士作学术报告
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