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2014 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我校工商管理(MBA )、会计(Mpacc )、资产评估(MV)、旅游管理(MTA)、国际商务(MIB)、工程硕士(领域:动力工程)、工程硕士(领域:食品工程)、工程硕士(领域:轻工技术与工程)八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评估结果全部为“合格”。
本次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或实践教学、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教育)等。评估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 “不合格撤销学位授权”三种。全国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有42 个“不合格”、 76 个“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 年的整改, 2016 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专项评估是国家监督和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今后研究生培养质量监督的常态方式,每六年进行一次。各学位授权点要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全国教指委的文件精神,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完善,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