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委下发了《市教委关于公布2017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津教委高〔2017〕18号)文件。经市教委认定与遴选,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酒店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三个中心获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天津市高等学校组织高水平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教学基地,是天津市教委依托相关高等学校建设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平台。信息技术实验教学中心、酒店管理实验教学中心于2012年,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于2013年被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为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在学校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经过多年的建设,各建设单位按照建设任务书有序推进中心建设工作,并于日前顺利通过市教委专家组的评审,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获批为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表示,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要求,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责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提升学校实验室建设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